上塘镇西前村有一口荒塘,面积15亩,由该镇西后村李忠发承包养鱼。2006年他将鱼塘转包给其哥忠宝经营。为了提高鱼塘经济效益,忠宝决定将鱼池改建成休闲垂钓基地,取名“忠宝钓鱼场”。三年来,他先后投入资金20多万元,建成钓鱼塘4口、攴饮、,菅理房200多平方米,,还有仃车场等基础设施,深受广大垂钓者好评。但由于忠宝是个普通农户,家庭经济条件不好,再加去年耒受金融危机影响,钓鱼场效益不佳,到目前止,他负债的12万资金无法归还。而鱼塘合同于今年12月底到期,下步怎么办?按原合同规定,可进行继续承包,如不续包,对鱼塘现有设施处埋没有明文规定。鱼塘出租方是西前村40户农户,他们看到忠宝鱼塘投资多,设施好,误认为收入高,提出下年承包费要每年1亩1300元要求,如不同意承包,要求拆堤还田,条件比较苛刻。而忠宝近年来从事休闲垂钓效益不好,满身负债,思想压力大。他认为,如下年不续包,现有投资将付之东流,经济损失无法挽回;如果继续承包,一年要付承包费19500元,比原合同年多交承包费15000元,经济负担不起,如果现在转包他人经营,由于新合同未落实,他人也不敢包,即使签好合同,在目前形势下也很难找到合适对象。为此,忠宝天天为鱼塘续包“被卡”而闷闷不乐。
笔者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上塘镇土地征用费比较高,有的要几+万元-亩,鱼塘承包费-亩1300元,出租方认为不算贵。对忠宝耒讲,出于效益考虑,近年来投入20多万元搞基建,但事先没有与对方沟通,取得对方支持与理解,结果给对方出租“设卡”,提供条件。如果当时与出租方协商,争取提前签订续包合同或就鱼塘投资后政策处理达成协议也许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在此,笔者建议在合同到期前承包户要主动与出租方坦诚协商,并取得当地村委会的支持帮助,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承包标淮。如果达不成,只好撑下去,或者设法将鱼塘经营权转包给有经济实力的企业、能人,创办农家乐或发展特种养殖。
忠宝钓鱼场离下次承包仅3个多月,出租方已提出承包费标准,这分明是向忠宝施压,认为忠宝鱼塘投入多,不会放手,逼他接受承包。
忠宝钓鱼场在合同到期仅2年多时间内大搞基本建设,没有考虑下次续包时出现新情况.结果带耒被动,这种现象值得渔业承包者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