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灾区大量死鱼、死虾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病原传播及污染养殖水体,预防处理不当对公共环境卫生造成的危害。
2、技术措施
1 )清捞
及时清捞水体和底泥中的死鱼、死虾,以防病原滋生,造成养殖水体污染。
2 )深埋
对于死鱼、死虾可集中后做深埋处理。掩埋应选择远离水源、河流、养殖区和居住区的地点。首先挖一深埋坑,掩埋时先在坑底铺垫2厘米厚生石灰,然后将死鱼尸体置于坑中,最后撒一层生石灰,再用土覆盖,与周围持平,覆盖土层厚度应不少于 0.5 米;如果出现疑似疫病或其他不正常的情况,需将死鱼、死虾浇油焚烧,再覆盖厚度大于 1.5 米的土层;填土不要太实,以免尸腐产气造成气泡冒出和液体渗漏。掩埋后应设置清楚标识。
3 )发酵
死鱼、死虾可以选择远离水源地、河流、养殖区域等地点进行发酵处理。首先挖一发酵坑,用塑料薄膜作为土地的衬里,将死鱼、死虾置于坑内,上用塑料薄膜密封,用土覆盖,发酵后可作农业用肥。
4 )焚烧
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焚尸炉焚烧方法进行处理。
5 )水体消毒
发生死鱼、死虾的养殖水体排放时必须进行消毒处理,达到国家废水排放标准后,方可向自然水域排放。消毒方法:清塘时用每立方米水体20 克的漂白粉(含有效氯25% )全池泼洒。
6 )工具消毒
涉及打捞、运输、装卸等处理环节要避免洒漏,并需对打捞、运输装卸工具用漂白粉消毒杀菌。消毒方法:用500毫克/升的漂白粉(含有效氯25% )溶液喷洒或浸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