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昨日发布《灾后渔业生产恢复意见》,专家提出了当前渔业生产恢复的主要措施。
抓好渔业抗灾和设施维护、抢修工作。对于被洪水冲毁的鱼塘决口及时封堵、加固,尽量减少养殖水产品的逃逸;及时抢修损毁的进排水、供电线路、增氧机、投饵机、网具等渔业生产设施。
分类采取补救措施。估算养殖水体剩余水产品数量,对于人工养殖水体,剩余比例高于50%的,可按精养模式,适当补放夏花鱼种等;剩余比例低于50%的,可考虑并塘,腾出塘口投放夏花鱼种,上市茬口安排在翌年价格较高的5-6月份;三是基本逃逸的,清塘消毒后投放夏花鱼种,培育效益较高的大规格鱼种,或养殖周期较短的青虾等品种。
加强病害防控,防止水生动物疫病暴发。一是及早消除养殖水产品对洪水冲击而产生的应激反应,采取换清水,饲料中增添维生素C、免疫多糖、复合中草药等措施。二是及时对养殖水体进行消毒、杀虫,捞除漂浮死亡水生动物并深埋处理;要特别重视传染性疾病预防与监测预警,可采用水体消毒加内服抗菌药物进行预防与治疗。
加强饲养管理,综合调理养殖水环境。一是延长增氧机的开机时间,保持鱼池溶氧含量在4毫克/升以上;二是调节pH值,施用生石灰能有效调节养殖水体的pH值、杀灭病菌;三是及时调节水质,施用光合细菌、EM菌等微生物制剂和底质改良剂等,改善水质和底质,必要时加注新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