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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补上“纯公益”推广的空白?

2018-11-11 12:43:29浏览:916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深入农业生产的每一个环节,激发农业市场活力,创造了一个多元化、竞争充分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体系;但在尚

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深入农业生产的每一个环节,激发农业市场活力,创造了一个多元化、竞争充分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体系;但在尚未完全市场化的涉农公共服务领域,尤其是农技推广领域——

■本报记者 秦志伟

不管什么人,只要能解决农业生产中的问题,湖北省当阳市褚家湖粮食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邢汉生就很高兴。如果还是免费的,他觉得就更好了。

合作社位于草埠湖镇,这些年,邢汉生没少找镇农技服务中心的农技人员,他们基本能解决邢汉生在农业生产中的问题。这些农技服务也基本都是公益性的。

在邢汉生眼中,农技服务中心还是政府机构,因为他们的服务并没有什么变化。不过实际上,早在2005年,湖北省在全国率先推行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事业单位性质变成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再属于体制内的单位。

13年过去了,改革效果早有定论。

《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了解到,改革的初衷是好的,但改革的不彻底为以后埋下了隐患,直到现在。其间,各方当事人都为各自利益争吵不断。

幸运的是,部分乡镇农技服务中心的农技人员并没有离开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涌现,为农技推广贡献自己的力量。

公益性机构变成市场化机构

在湖北,目前的乡镇农技人员自称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后遗症的“受害者”,十堰市房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站长余建民就算其中一位。余建民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虽然目前他在县农业局工作,但他以前属于乡镇农技推广人员,现在的工资根据“以钱养事”机制发放。

提到“以钱养事”机制,就得追溯到2005年那场改革。

当年,湖北省在全省范围内推进乡镇“七站八所”以钱养事改革,即针对依托乡镇“七站八所”用财政供养专职人员从事农村公共服务的传统体制(俗称“以钱养人”)变为直接性的农村公共服务社会化购买机制。

所谓“七站八所”,是指县市区及上级部门在乡镇的派出机构。这里的“七”和“八”都是概指,并非确数。

于是,作为“七站八所”之一的农技推广站因此被推向市场,变成民办非企业单位,由之前财政供养的“事业人”变成面向市场的“社会人”,与其他站所合并成农技服务中心。

这次改革一开始就受到部分地区农技推广人员的强烈不满,一位乡镇基层农技人员向《中国科学报》记者介绍了其中的原因。据他了解,当时上级部门集中在湖北平原地区调研,那里经济水平相比山区较高,当时农资市场又没完全放开,大部分农技人员希望改革,这样可以获得更大利益。

面对当时的大环境,应该说改革也是迫不得已。

在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教授贺雪峰看来,湖北进行“以钱养事”改革有两个原因:一是取消农业税前“七所八站”人员众多,事业单位效率普遍低下;二是取消农业税后,不再向农民收取税费,“以钱养事”则是解决行政运转经费不足的补救措施。

不只是湖北,农业税取消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都进行过大幅度的乡镇综合改革,包括改革乡镇事业单位。

记者了解到,唯有湖北在事业单位改革中走得最远,试图建立市场导向型的乡镇事业服务体系,贺雪峰对湖北这种探索精神表示敬佩,“但实际效果却不尽如人意”。

究其原因就是,乡镇公共服务这类事业几乎无法标准化,也不可能建立完全市场,进而无法考评。离开财政供养的以责任心和体制内考评为特征的事业单位的支持,依靠市场的农村公共服务势必会出现问题。

换一块牌子的“七所八站”

一直以来,面对改革,总会有人支持、有人反对,湖北13年前的乡镇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也是如此。

其实,从2002年开始,有关农村公共服务体制的改革实践就开始在湖北、江西、安徽、江苏等地出现,湖北咸安区“以钱养事”改革被认为是最富有创新性、最具里程碑意义的改革实践,并在短短三年在全省铺开,得到各界高度关注。

实际上,“改革的初衷是好的,但在具体落实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余建民告诉记者。

根据改革的设想,就是要消除政府、市场与社会主体在农村公共服务中相对分离的局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坚持市场化、社会化供给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经济领域与公共服务领域的双重资源配置作用。同时,通过创建新机制,充分调动发挥市场与社会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三者协同合作的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体制,最终构建其并过度搭配健全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制。

但事与愿违,改革引起了强力反弹,仅上访事件已经让相关部门招架不住,直到目前还有基层农技人员上访。

湖北省社科院“三农”问题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毛铖今年撰文分析,十余年来,改革并未沿着既有逻辑与设想可持续地向前发展,导致农技供需严重脱节。

按常理说,既然变成民办非企业单位,就应该依据市场化、社会化原则开展工作。但记者在采访时发现,农村社会化服务中心一般挂靠在各乡镇农办或综合治理办公室。

在毛铖看来,本是市场化的服务组织却成了“换了一块牌子的‘七站八所’”,继续接受乡镇政府领导;本已市场化、社会化的供给主体,却成为乡镇政府再收编的“编外人员”,进而承担了更多的行政事务。

有基层农技人员向《中国科学报》记者反映,现在被转的农技人员受到“以钱养事”的限制非常多,比如工资待遇、职位晋升等。现在不管平原地区还是山区的乡镇农技人员,他们非常希望恢复事业单位编制。

事实上也有部分站所确实恢复了,但农技推广站还处在“编外”。虽然有部分地区尝试各种办法解决这个问题,但农技人员自己也很清楚,没有人真正敢冒这个风险。

但改革已经如此,留下来的乡镇农技人员也尽量守好岗位。邢汉生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他发现农技人员还经常下乡指导,他有什么问题也经常向他们咨询,“但有时候他们对一些新技术也不是很了解”。

公益性与经营性融合是条路

除了来自人事、组织关系结构的问题,“项目制”管理体制也对“以钱养事”的农技推广体系形成强烈排斥。

以“湖北省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为例,咸安区是湖北省6个试点县市之一,明确重点扶持水稻产业发展,并明确两个镇为试点镇。根据要求,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供给主体必须是市场或社会主体,且以农民合作组织为主,最终在上述两试点镇选择两家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承担该项目的实施。

然而,这一项目一直由当地农业局负责,试点镇党委政府及各农村社会化服务中心无法参与其中。双方没有合作,必将造成交叉重复和浪费。

随着中央支农惠农力度不断增强,测土配方施肥、粮食主产区农技推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等投入均已“项目制”方式运营,也时刻排斥着“以钱养事”。

既然是体制问题,余建民表示,只能慢慢调整,“尤其在国家倡导深化改革的时候”。

与湖北相邻的安徽,和全国绝大多数省份一样,农技推广机构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安徽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产业联合会会长(以下简称联合会)吕治春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基层农技推广站有它自己的独特作用,不仅有成熟的人才队伍,还有直接可以拿来用的检测系统,可以节约很大成本。

吕治春举例说,比如建立土壤氮磷钾数据库,如果经营性机构去做,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但农技推广部门本来就有,为什么不把他们纳入进来而直接用呢?

吕治春他们正在探索把公益性与经营性结合起来,“这是一条很好的路子”。

据了解,安徽省是在我国率先探索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的地区。2017年,安徽省内200多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共同成立了安徽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产业联合会,这也是全国第一家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产业组织联盟。

“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深入农业生产的每一个环节‘把脉问诊’,激发农业市场活力,创造一个多元化、竞争充分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体系。”吕治春说。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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