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广大农民在生产生活中购买和使用农机产品的越来越多。但是,从2002年中消协农机投诉站收到的农民对各种农机产品质量的投诉看,各种农机质量还存在相当大的问题,同时,也反映出一些农机经营者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各类农机投诉情况2002年,中消协共收到投诉217件,受理105件,结案97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6万元。联合收割机连续几年来,联合收割机的投诉一直占总投诉量的50~/6左右,2001年为52.2~/6,2002年首次开始下降,占总投诉量的39.6%。分析原因,一是一些不具备生产条件、质量低劣、又没有完善售后服务体系的生产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二是由于农业部连续几年的收割机质量跟踪,使农民正在依据政府的正确导向慎重选择农机产品。收割机投诉中反映的主要问题为:机架断裂、割台工字架断裂、半轴、履带断裂、脱谷室堵塞等,且多为前两年遗留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而引发的投诉。拖拉机2002年拖拉机投诉占总投诉量的26.7%,与2001年相比上升了7.9个百分点,投诉集中在65马力的大型拖拉机和20马力左右的小型拖拉机上。主要问题有拖拉机牵引旋耕机作业时生产效率低,人土困难,马力不足,起动困难,发动机早期磨损严重等。·小四轮拖拉机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产品质量差,售后服务不规范。如山东某拖拉机厂生产的20马力拖拉机,销售到贵州地区,因后桥行星齿轮与半轴易坏,销售地却没有维修网点,配件供应不到位,农民需将损坏的零件寄至山东厂家,厂家再将新配件寄回,因此严重影响机械的正常使用,农民意见很大。柴油机2002年柴油机投诉占总投诉量的8.8%,与2001年相比,增加了2.8个百分点。投诉对象主要是与整机配套的柴油机故障多为缸套、活塞、曲轴早期磨损严重,窜机油,缸盖破裂,曲轴平衡块螺丝断裂,连杆螺丝断裂造成捣缸等。农用车2002年农用车投诉占总投诉量的8.8%,与2001年相比下降了2.8个百分点。某些农用车生产厂配置的发动机功率过大,转速过高,在宣传中误导农民超载超速作业,造成机架、半轴断裂,钢圈损坏,直至发生翻车事故。如载重量仅为0.5吨的小四轮农用车承载3,-4吨货,后桥半轴无法承受重载,断了5-6次甚至十几次的事故时有发生。另外,农用车三包不规范,由于国家六部委制定的《农机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农用车暂缓执行至今,因此,农用车的三包一般由企业自行规定,三包有效期有三个月的,也有六个月或一年的,三包内容也各不相同。农民对于农用车的三包服务不甚了解,往往耽误了时间,一不留意就超了三包期,只得自己花钱修理。“三包”方面存在的问题(1)“三包”凭证的填写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修理完毕后,修理者往往不填写“三包”凭证;虽然填写“三包”凭证,但写后撕下拿走;修理前让农民先签字,如果农民要求修完后再签时,则拒绝修理;有的修理者认为更换零件才算故障,才肯填写“三包”凭证。如果产品出现性能问题,如联合收割机损失率高,含杂率高,堵塞严重又无法解决时,却不肯如实写在“三包”凭证上,认为这些不算故障。(2)经营者不愿承担“三包”期内大件产品运费。“三包”期内发生故障免费修理的问题,销售者和生产者一般较为重视,但遇到大件产品因无法移动需运往维修点和返厂修理时的运费由谁承担时,就发生了争执。(3)易损件、电器、橡胶件的“三包”问题多。自1998年《农机三包规定》发布至今,仍有许多销售者不肯对易损件、电器件、橡胶件进行三包,尤其是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用橡胶轮胎,三包期只有三个月。(4)很多农机产品的随机文件如合格证不规范、产品使用说明书不明确等问题也很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