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农技推广机制疏通成果转化渠道
——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工作综述
本报见习记者 王刚
日前,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交流观摩活动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举行。该活动由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主办,内蒙古农牧业厅和中国农学会承办。承担2018年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的8个省区在交流会上汇报了试点有关情况。
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是农业农村部在我国农业发展进入由主要追求产量向重点提升质量转变的新形势下,针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的迫切需求而提出的。
八省市开展计划试点,交流分享工作经验
2018年,农业农村部综合考虑农业资源禀赋、农技推广工作基础、承担试点任务意愿和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情况等因素,从全国参与申报的19个省区中选择了内蒙古、吉林、江苏、浙江、江西、湖北、广西和四川8个开展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探索建立农科教协同开展技术推广服务的有效路径。农业农村部协调财政部门从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中统筹安排1.6亿元支持该项试点工作,每个试点省区2000万元。
试点省区代表在会上交流了自今年6月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通知》发布以来工作实施的具体情况,包括试点工作的思路、围绕的主要产业和技术需求、参与单位的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等,并结合具体情况提出了试点工作的下一步安排和建议。此次交流会为各省区代表提供了集中学习不同省区做法、交流畅谈工作经验的契机。
找准农技推广供需趋势,“横纵”协同支撑乡村振兴
随着我国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持续深入,农业技术服务在供给需求两方面出现诸多不适应的问题。第一,现阶段供给侧改革给农业技术推广提出了新的要求,出现了先进适用农业技术区域性供给不足的问题。第二,农业技术成果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科技研发和生产需求严重脱节。第三,“农科教”各成体系合力不足,造成农业技术成果转化通道不畅。
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的一大特色就是着力加强“横纵”方面的协同工作。“横向”联合,立足于解决农业部门、科研机构、教学单位和农业经营主体横向推广力量协同无抓手的矛盾,主要任务是通过发挥计划的纽带作用,集聚各方推广资源,共同围绕省域农业优势产业需求示范推广重大技术。“纵向”贯通,重点在中央、省区、市、县、乡镇五级农业科技推广部门各司其职,履行好在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团队组建、资金管理、工作执行等方面的职责,发挥好组织带动的骨干作用。
今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农业技术推广使命艰巨,任务繁重。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司长廖西元在交流会上指出,在试点工作中应坚持推广技术的先进性、可操作性、经济性三性统一,列出农业技术推广任务清单,做好与现代农业科技工作紧密衔接,与已有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优势互补,与科技改革精神一脉相承。同时,从组织领导、任务分工、广泛聚集资源、典型引领等方面狠抓试点任务落实。
理清试点工作方向,制度保障聚焦推广
科技教育司技术推广处处长李芹表示,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与之前“农科教”结合的工作存在很大不同。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真正实现了“需求导向”,把满足农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需求作为基本出发点,把提高农技推广服务整体效能、推动产业发展作为检验成效的根本标准,针对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技术组装和集成,而非简单的上游有什么成果下游就推什么技术。另外一方面,协同推广试点在工作机制上聚焦“推广”,从组织方式上要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协调,技术推广优势单位领衔,国家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校及涉农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广泛参与,并实行推广专家、科研专家“双首席”的团队负责制,突出一体化统筹推进,促进上下有机衔接。
绩效考核是参会代表在讨论交流中十分关心的内容。协同推广机制着力构建以支撑产业贡献度、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考评体系。“各省份在农技协同推广方面的组织工作、试点效果考核标准、团队合作建设问题使我们考核的重点。考核的目的在于增强参与省区、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感,激发创新活力、释放制度红利,最终推动农业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绩效考核标准定制仍然在探索阶段,将会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重要内容。”李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