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山村网

水溶肥料市场乱象“大解剖”

2019-01-06 08:02:34浏览:578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  近几年来,水溶肥作为一种新型肥料,逐渐受到大家的认可,水溶肥较传统肥料而言利用率高,效果好,性价比高。但是个别不良厂

  近几年来,水溶肥作为一种新型肥料,逐渐受到大家的认可,水溶肥较传统肥料而言利用率高,效果好,性价比高。但是个别不良厂家为谋取私利,偷工减料,虚假宣传,严重损害了农民朋友的利益。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理一理水溶肥市场目前呈现的各种问题。

  目前,国内水溶肥市场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4个方面:

  1、部分传统肥料企业,在原有生产工艺上稍做改动,就打着水溶肥的幌子大肆宣传,欺骗消费者。

  2、假冒水溶肥充斥市场,部分生产商打着水溶肥的旗号,通过简单工艺处理,生产出有一定水溶性的肥料,采用精美包装,伪装进口水溶肥,欺骗农民和种植大户。

  3、没有完整的行业标准和严格的监管体系,是水溶肥行业混乱的根本。

  4、有的企业用技术服务,填补产品在肥料效力上的不足,而不是加快技术开发和工艺升级,迷惑用户。

  针对以上乱象,调查发现市场存在的乱象主要有二种:

  乱象一:以肥代药

  笔者在走访过程中发现,不少“以肥代药”产品充斥着基层农资市场,如正面标注“拉长膨大素”“块茎膨大素”“三七绿叶块茎膨大素”等,却引用含大量元素水溶肥、微量元素水溶肥的标准,造假手段层出不穷,坑农害农。

  乱象二:一证多品

  以色列钾宝、美国钾宝、挪威钾宝,其包装大同小异,用的竟是同一个肥料登记证。无肥料登记证、无产品标准的化肥,却打着“中国肥料第一品牌”的名号。此外,还有能治疗根部线虫的“挪威鱼蛋白”、没有标注钾含量的“珊瑚钾”等。

  对此,有关专家指出,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植物生长调节剂属于农药管理登记范围。即生产企业必须要取得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并获得生产许可才能进行生产销售。以上这些标称“拉长膨大素”“芸苔生长素”“美国-120”等水溶肥料,均没有取得农药登记证,却擅自在水溶肥料产品标签上标注具有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药功效、夸大宣传产品功能。

(责任编辑:叶编)
下一篇:

果树缺硼有何症状

上一篇:

这些技巧和方法你知道多少?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xfptx@outlook.com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