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期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信息,信息显示,咸阳莉莉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西安西贝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广式月饼(粒粒红豆),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监督抽检中,被检出霉菌超标,西安西贝尔食品有限公司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被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84元并处罚款25000元的处罚。
经查,这批次不合格广式月饼是西安西贝尔食品有限公司在2018年8月8日生产的,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该批月饼所用包装袋消毒不彻底,导致污染,造成霉菌项目不合格,目前该公司已将原包装袋全部销毁,并加强操作过程中的卫生控制,确保产品合格。
据了解,生产公司西安西贝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该批产品5.93千克(79袋),留样、送检、自检2.48千克(33袋),销售3.45千克(46袋)。销售企业咸阳莉莉食品有限公司购进该批产品3.45千克(46袋),已全部销售。上述生产经营企业均发出了召回公告,但是,未召回不合格食品。
西咸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认为,西安西贝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动,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西咸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对生产企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84元并处罚款25000元。而咸阳莉莉食品有限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咸阳市渭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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