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印发《贫困地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今后三年每年在贫困地区指导创建10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全面推动贫困地区现代农业园区提档升级,进一步夯实现代农业园区产业基础和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能力,基本形成比较健全和完善的“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园区农民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30%以上。
在贫困地区创建的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将依据不同地方产业基础、优势特色,每个园区集中精力打造1至3个,最多不超过3个且有关联性的主导产业,同时突出全产业链开发,着力打造规模化标准化种养基地,加速培育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完善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同时,以园区为载体,加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引导贫困户以扶贫资金、农房、土地、林地经营权等入股新型经营主体参与股份合作经营,大力推行“园区+新型经营主体+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引导小农户与现代化生产实现有效衔接。支持贫困地区依托龙头企业组建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强化各类经营主体间的产业链接、要素联结和利益连结,构建互相服务、互相支撑、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格局。
贫困地区创建的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将注重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产业多种功能,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深度挖掘现代农业园区的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传承、科技教育等多种价值,着力打造生态农庄休闲游、田园风情乡村游、养生体验采摘游、历史文化名村游等休闲观光园区和线路,发展一批客栈、民宿、度假乡村、旅游小镇等乡村旅游新业态,推进乡村旅游精品化、特色化建设。
在园区发展中,创新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探索财政奖补资金股权量化、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多种易操作、可持续的方式,促进农民脱贫致富。
赵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