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农药包装废弃物对农业生态环境的影响,天津市农委等3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天津市2018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提出,通过在全市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与处理,以“群众收集、有偿回收、集中处理”为基本模式,建立起部门协调、属地管理、群众参与、推动督导的集中收集处理模式。
随着农药使用范围扩大,用塑料、纸板、玻璃等材料制成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大幅增加。由于经销渠道、回收体系不完善等原因,这些废弃物要么被丢弃在田头水沟,要么被当作生活垃圾处理,对农村生活环境以及土壤、水质造成污染。 天津市提出,各区要结合本区实际,建立有偿回收网络,原则上每乡镇不少于1个回收点,回收点可以依托较大农药经营门店或乡镇农业服务站。回收网点应统一对外公示。回收点设置专用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收集箱,收集箱要有明显警示标识。 回收点应设立回收专用台账,记录收购农药包装物的日期、数量、送交人及联系方式、回收金额等;转运市场主体和处理单位应设立专用台账,记录转运、处理农药包装物的日期、数量等内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转运、处理各个环节必须做到账物一致,各个环节的补贴费用必须与账目一致。 天津市还明确表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理补助资金纳入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专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虚报,不得套取、挤占、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确保补助资金充分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