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韩超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水产技术推广体系不断深化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在人才培育、公共服务上取得新突破,在职能拓展、融合发展上取得新跃升,为渔业转型升级、渔民增收致富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李书民说道。
11月14日,全国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交流会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会议总结了全国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经验成效,并研究部署了今后的工作。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李书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党委书记张锋作工作报告。
会议要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要准确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赋予的新使命,系统谋划新时代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发展思路;要紧跟绿色发展的时代要求,在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中成为现代技术模式创新的主导者;要围绕人才振兴的现实需求,在乡村人才振兴中成为基层渔业技术人才培养的主渠道;要围绕质量安全、生态安全、品牌建设等环节,在高质量发展要求中成为渔业提质增效的主推者;要更加重视渔业资源养护、渔业生态修复、养殖环境治理,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成为渔业资源生态养护的主攻手;要承担好产业发展规划制定者、生态产业设计者、技术帮扶指导者的角色,在农民奔小康中成为渔民增收致富的好帮手。
会议强调,水产技术推广体系要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支撑绿色兴渔、质量兴渔、品牌强渔的重大战略性引领性技术集成应用上来。要强化公益职能,稳定推广机构,努力建设公益职能明确、设施设备完善、运行管理顺畅、推广服务到位的新型水产推广体系;要锻造推广队伍,培养实用人才,打造一支人员结构合理、知识结构优化、技能水平精湛、综合素质优良的推广队伍;要创新推广机制,提高活力效能,树立“大推广”理念,建立政产学研推用“六位一体”的协同推广机制,构建“一主多元”推广新格局。
李书民表示,当前正值新一轮机构改革的关键时期,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要密切关注各省改革动向,及时了解改革后各地水产技术推广机构部门设置、职能核定、人员配备等情况,研究提出推广体系稳定发展的政策建议和保障措施。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应以《农业技术推广法》为依据,在推进县市级推广机构改革中主动协调、积极争取基层推广机构合理设置,保证一线推广力量稳定,在项目资金、人员待遇、条件建设和运转经费上积极争取财政支持。
交流会上,陕西、吉林、河南、浙江、广东和重庆等6个省(市)的代表作了典型发言。与会代表分组交流了下一步水产技术推广工作的思路和重点,讨论了《乡村振兴战略下加强水产技术推广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