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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湖北段非法捕捞案件 8人被判刑罚加增殖放流

2019-01-11 22:23:20浏览:691评论:0 来源:新华社   
核心摘要:  新华社武汉12月14日电(记者李思远)长江湖北段近年来最大的非法捕捞案件14日在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宣判,8名涉嫌非法捕捞水

  新华社武汉12月14日电(记者李思远)长江湖北段近年来最大的非法捕捞案件14日在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宣判,8名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被判罚增殖放流成鱼3900余公斤、幼鱼170余万尾,以修复被破坏的长江生态环境。

  今年6月4日凌晨,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联合宜昌市渔政、宜昌市公安局环境保护支队,在长江湖北枝江段水域当场抓获正在进行非法电捕鱼的6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非法捕捞所得的渔获物15个品种近1600斤。

  专业机构评估,仅此一次电捕鱼便使该水体2000余万立方米内3900余公斤成鱼、170余万尾幼鱼遭受影响,是长江湖北段近年来查获的最大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后经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侦查,李某某等6人与被传唤到案的雷某某等2人在2018年以来,多次于禁渔期内在长江干线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2000余公斤,非法获利2万余元。该团伙分工明确,有人负责驾驶船舶,有人负责操作发电机发电,有人专门操作电捕鱼工具,形成了一条完整的捕、运、销非法利益链。

  近年来,长江航运公安局坚持以维护长江生态安全为职责使命,保持高压态势,重拳出击,充分履行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职能,严厉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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