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1月21日,广东省湛江渔政支队联合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在湛江市东海岛举行渔业资源损失赔偿增殖放流活动。该市渔政、法院、检察、公安、新闻媒介等部门以及渔民群众50多人参加了此次增殖放流活动。
当日上午,湛江渔政支队、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东海渔政大队在东海岛东简码头举行活动仪式。
湛江支队长张付喜同志接受媒体记者采访,介绍该市渔业执法工作情况,引导广大渔民群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从事渔业捕捞生产,自觉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接着,参加活动人员乘坐中国海监9088艇开往大海,将水产苗种投放海里,共放流黄鳍鱼苗0.5万尾、墨吉对虾苗30万尾。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市各级渔政部门联合检察、公安等部门,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推行两法衔接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开展了“护渔”等专项执法行动和一系列日常执法行动,“海上查、岸上堵、渔场抓”,形成拉网式打控格局,铁腕打击非法使用电力捕捞等酷渔滥捕行为,有力地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截止现在,全市共查处使用电力捕鱼案27宗,罚款17.50万元,26各涉案人员被刑事拘留,并责令当事人赔偿渔业资源损失费。通过协商,利用渔业资源损失费购买水产苗种进行海上增殖放流。
此次渔业资源损失赔偿增殖放流活动属于广东省第一例,湛江电视、湛江日报、互联网及各类媒介对此次增殖放流活动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社会反响极其强烈,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胡以虎 邓国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