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艳霞)10月26日,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联合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自然资源与环保部、南塔省自然资源与环保厅,共同开展“2018年中国·老挝澜沧江—湄公河渔政联合执法行动暨增殖放流活动”。
此次活动是中老两国连续第四年在澜沧江—湄公河水域联合开展渔政执法行动和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活动现场集中销毁在边境水域收缴的电鱼(器)具、网具近百(套)顶,放流本地鱼种7万尾。随后,中老两国执法人员共乘中国渔政060船沿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此次活动是中老两国渔业部门深入推进执法合作,依法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有效举措,也是我国加强边境水域渔政管理和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促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
多年来,中老两国执法合作不断深化,澜沧江—湄公河水域生态保护特别是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已成为两国合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并取得积极成效,同时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中老双方有关部门和地方负责同志、渔政执法人员以及当地群众代表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