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17日电(记者王浩)《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日前印发,提出到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国新办17日举行吹风会,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相关情况。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介绍,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中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的濒危鱼类物种达到92种,淡水养殖产业支柱“四大家鱼”的鱼苗发生量与上世纪80年代比下降90%以上。总体看,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持续衰退,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鱼类资源趋于小型化低龄化,珍稀水生动物濒危程度在加剧。下一步将重点从六方面着手,推动恢复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的重大工程,在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关键栖息地增殖水生生物资源,恢复生态功能。实施珍稀濒危物种拯救行动计划,提高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等珍稀物种及其水域环境监测评估的动态化、网络化、信息化水平。统筹处理好保护与建设的关系,进一步规范水生生物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及生态脆弱地区等重要地区的开发建设活动等。同时,加快实施捕捞渔民的退捕转产,建立健全水域生态补偿机制,推动落实责任分工和工作推进等。
长江禁捕对我国渔业生产会产生什么影响?“去年长江干流捕捞产量不足10万吨,只占全国淡水水产品总量的0.32%。长江野生鱼类资源在中国渔业产量中的比重微乎其微,长江禁捕影响不大。”于康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