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南城县制定《关于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将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
《备忘录》规定,联合惩戒的对象为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者。《备忘录》制定了19种跨部门联合惩戒的措施,如:在申请政府性资金支持时,采取从严审核或降低支持力度或不予支持等限制措施;在申请信贷融资或办理信用卡时,金融机构将其失信信息作为审核的重要参考因素;对严重失信的自然人,依法限制其担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程序及时撤销相关荣誉称号,取消参加评先评优的资格等。
南城县市场监管局将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信息技术手段定期向参与失信联合惩戒的部门提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名单信息,相关部门收到失信经营者名单后,根据《备忘录》约定的内容对其实施惩戒,并建立惩戒效果通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