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月24日,佛山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2018年11月份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南海区辖区内流通环节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本次抽检的食品均为食用农产品,共抽检了191批次,涉及畜禽肉及其副产品、蔬菜、水产品、水果类、鲜蛋、豆类、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七大食品亚类,涵盖了食用农产品的所有食品亚类。经检验7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66%。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佛山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抽检情况具体如下:
具体不合格产品为(1)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李潘圩冯标林菜档销售的黄豆芽,不合格项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对氯苯氧基乙酸计);(2)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李潘圩朱房太菜档销售的黄豆芽,不合格项为总汞及4-氯苯氧乙酸钠(以对氯苯氧基乙酸计);(3)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李潘圩朱房太菜档销售的绿豆芽,不合格项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对氯苯氧基乙酸计);(4)佛山市南海区里水李饥饿君蔬菜档销售的豇豆,不合格项为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5)佛山市南海区里水梁广建蔬菜档销售的生姜,不合格项为铅;(6)佛山市南海销售的生姜,不合格项为铅;(7)江木先销售的皇帝柑,不合格项为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