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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超市销售的腌蒜头防腐剂超标,福建曝光9批次不合格食品

2019-01-28 17:06:29浏览:127评论:0 来源:食品伙伴网   
核心摘要:1月24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涉及30大类食品1070批次,合格1061批次,不合格9批次。
   1月24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涉及30大类食品1070批次,合格1061批次,不合格9批次。
 
  4批次食品检出防腐剂不合格 永辉超市销售的腌蒜头上黑榜
 
  不合格产品中,有4批次食品检出防腐剂不合格,包括1批次餐饮食品和3批次方便食品。
 
  餐饮食品不合格1批次: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市晋江万达广场店销售的腌蒜头(购进日期为2018年10月12日),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合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
 
  方便食品不合格3批次:晋安区加利家便利店销售的标称郑州佳龙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3月11日生产的素板筋(调味面制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漳州市芗城区好生活便利店销售的标称长葛市佳龙食品厂2018年2月8日生产的辣爽豆干,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厦门市集美区财新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龙岩市新罗区达结佬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月9日生产的千里香素牛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
 
  食品加工常用的人工防腐剂有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因为防腐剂可以抑制食品腐败菌的生长,延长食物的保质期,避免因食品腐败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所以,会出现违规过量使用,或对国家标准不了解、理解不够透彻随意添加的现象发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腌渍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为1.0g/kg;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上述方便食品中不得使用;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2批次茶叶检出农药残留超标
 
  2批次茶叶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分别为:标称福建省安溪县升美茶业有限公司2018年5月1日生产的铁观音(一级),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不合格;标称福建省港竹源茶产业有限公司2018年8月8日生产的贡眉(紧压白茶),水胺硫磷不合格。
 
  氰戊菊酯是一种中等毒性杀虫剂,对眼睛有中度刺激,没有致突变、致畸和致癌作用。2002年6月5日发布的农业部公告第199号规定,氰戊菊酯不得用于茶树上。茶叶中被检出氰戊菊酯的可能原因有很多,比如农药的迁移性污染或种植环境中的施用残留。长期饮用农药超标的茶叶,虽然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对人体健康有一定的潜在性风险。
 
  水胺硫磷是一种速效杀虫、杀螨剂。水胺硫磷能通过食道、皮肤和呼吸道引起人类中毒。《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茶叶中水胺硫磷最大残留限量均为0.05mg/kg。
 
  除上不合格产品外,还有食用农产品不合格2批次、水产制品不合格1批次。分别为: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食堂2018年11月16日购进的韭菜,腐霉利不合格;福州市鼓楼区华灿家禽肉店销售的乌鸡(购进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氧氟沙星不合格;新罗区旺厨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宁德市皇品水产有限公司2018年9月1日生产的即食海蜇头,菌落总数不合格。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相关报道: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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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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