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外卖服务、网络交易食品、农村集体聚餐等迅速发展存在的一些食品安全隐患,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30日在南宁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有关情况。
广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唐政介绍,食品安全是广大民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当前广西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但是,食品安全领域还存在不少问题,民众对食品安全还不够放心、安心。为此,广西制定了条例草案。
唐政介绍,条例草案分七章,共八十七条,主要对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机制、健全预防为主风险防范的监管制度、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等方面作出规定,并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设定的法律责任的同时,对条例草案创设的义务性、禁止性规定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以提高对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震慑力。
当前外卖已成为老百姓又一常态化的就餐方式,但“外卖热”的背后,却隐藏着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广西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陈伟雄表示,此次条例草案在国家《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补充明确要求加强送餐人员管理;加强配送过程食品安全管理,避免配送过程中食品污染;对集中用餐配送服务重点监管。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将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及处罚。
当前一些网络平台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不严,导致无资质的非法商家通过网络进入市场的现象。条例草案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要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审查登记;对平台上的食品经营行为和信息开展日常检查;及时制止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与此同时,要求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公示证照信息,限制其销售特殊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时需标示相关信息。
针对农村举办集体聚餐的情况越来越普遍,规模越来越大,随之产生许多食品安全隐患的情况,条例草案将对达到一定规模的聚餐进行食品安全监管。规定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对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负责。对提供有偿服务的承办者设置备案管理制度。对没有履行备案义务的,设置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条例草案还就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制度、保健食品经营监管、小食杂店食品安全监管以及临近保质期食品处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条例草案是全国省一级食品安全地方立法中首次对临近保质期的时间长短作出规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