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洋浦经济开发区食药监局发布的2018年省抽不合格黄骨鱼核查处置情况公告显示,洋浦小马鱼摊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于1月23日立案侦查。
据了解,不合格食品为洋浦普瑞农贸市场A026号洋浦小马鱼摊经营的黄骨鱼,经抽样送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该批次黄骨鱼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不得添加此类兽药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洋浦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执法人员于1月4日启动核查处置,及时送达检验报告,将案件移送给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此外,要求该摊位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黄骨鱼,查找原因,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
据介绍,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认为洋浦经济开发区食药监局移送的洋浦小马鱼摊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符合立案条件,于1月23日立案侦查。
据食药监部门介绍,孔雀石绿别名碱性绿、盐基块绿、孔雀绿,是一种三苯甲烷结构的染料,因其外观颜色呈孔雀绿而得名。自被证实具有抗菌杀虫等药效以来,许多国家曾广泛将其用作驱虫剂、杀菌剂和防腐剂,以杀灭水产动物体外的寄生虫、原生动物和鱼卵中的霉菌等。孔雀石绿可在鱼体内长时间残留,通过食物链可能对人体产生致畸、致癌和致突变等危害。《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和《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通知》(整顿办函〔2010〕50号)均明确规定所有食品动物禁止使用孔雀石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