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农委马农林秘[2019]15号《马鞍山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2019年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县农委渔业局在2019年元月中下旬先后3次组织执法和技术人员对全县16家主要的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养殖大户进行认真检查,主要检查水产品质量安全制度建设,生产、用药、销售“三项记录”,产品抽样检测、监管部门检查记录,投入品存放场所以及水产养殖塘口,着重是在春节期间捕捞上市的水产品,一定要符合休药期制度的规定,严禁未到休药期的鱼虾等水产品上市。
由于春节期间处于冬季,水温较低,养殖的鱼虾基本不摄食,发病也很少,所以需用的投入品非常有限,这也为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不过对养殖户的监管不能因此而放松,县渔业局为保证春节期间上市水产品的安全,还是加大了监管力度。通过多年的宣传和监管,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已深入全县广大水产养殖户心目中,成为他们的自觉行动。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今年和县春节期间水产品质量是有保障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形势向好,请广大消费者在春节期间安心地食用和县出产的水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