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五粮液”、“洋河天之蓝”等500余箱“知名白酒”,竟然出自苏州上方山一处疗养院内搭起的工棚里。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制假贩假的夫妻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两年两个月,两人被处罚金共计28万元。
老葛一家很早就从老家搬来苏州定居,早前一直做点小生意,没什么起色。一个偶然机会,夫妻俩听说做假酒能赚大钱,于是便动起了歪脑筋。
“我父亲平时就在垃圾里挑高档的酒瓶子,后来他们在疗养院的院子里做酒。”据儿子小葛陈述,老葛在院子里搭了个铁棚,里面堆积着很多五粮液和天之蓝之类的包装盒,“有以前搜集的,大多可能是后面买的,然后再把自己买来的低端白酒灌装到高档的白酒瓶子里。”
就这样短短几个月,老葛发展了几个固定客户,吴某就是其中之一,而且专买“高仿酒”。“卖给他的酒比别人的贵,那些所谓的五粮液都是高度酒,而且有防伪芯片包装。”据老葛案发后陈述,“高仿”五粮液一箱卖1500元左右,其余的“五粮液”也就600元。
2017年9月初,因为生意上需要用酒,吴某又向老葛买30箱五粮液,二人约定在山上的公墓附近交货。结果刚拉上货准备下山,吴某就在途中被警察查获致案发。
经查明,2017年6月至9月,被告人老葛夫妇在疗养院宿舍区内,以“绵竹大曲”等白酒为原料,灌装了假冒“贵州茅台”注册商标的白酒46箱、假冒“五粮液”注册商标的白酒223箱、假冒“梦之蓝”注册商标的白酒95箱、假冒“天之蓝”注册商标的白酒35箱、假冒“海之蓝”注册商标的白酒81箱、假冒“古井贡”注册商标的白酒17箱、假冒“剑南春”注册商标的白酒104瓶,并将部分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销售给吴某等人,非法经营数额共计284680元。
庭审时,夫妻二人悔不当初,均表示“因为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没想到结果这么严重。上有老下有小,一时糊涂铸下大错,整个家庭都被连累。”
法院认为,两名被告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假冒了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属于刑法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其中,被告人老葛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遂综合考量各因素,苏州虎丘法院判决老葛夫妻二人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两年两个月,两人被处罚金共计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