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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通报饮料、饼干等4批次不合格食品,饮用水检出致病菌是重灾区

2019-02-02 12:09:16浏览:490评论:0 来源:食品伙伴网   
核心摘要:2月1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抽检饮料、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蜂产品、糕点、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饼干等10类食品627批次样品,合格样品622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其中,饮料不合格4批次,饼干不合格1批次。
   2月1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抽检饮料、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蜂产品、糕点、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饼干等10类食品627批次样品,合格样品622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其中,饮料不合格4批次,饼干不合格1批次。
 
  4批次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是不合格产品的重灾区。分别为:陕西威水饮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18.9升/桶秦岭深层天然饮用水(生产日期:2018-07-11),洛南县新星纯净水厂生产销售的18.9升/桶新星纯净水(生产日期:2018-07-09),汉阴县凤凰绿色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18.9L/桶凤凰山泉牌桶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18-08-26),平利县八仙镇天书峡纯净水厂生产销售的17L/桶天书峡牌天书峡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2018-08-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铜绿假单胞菌不得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
 
  抽检信息显示,桶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水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卫生管理认识不足,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流通环节中,存放时间长,水桶多次循环使用增加了二次污染风险。
 
  此外,还有1批次西安市沣东新城华盛食品厂生产销售的55克麦丰农牌猴菇酥性饼干(生产日期:2018-05-16),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0.0197g/k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在饼干中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
 
  山梨酸及其钾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防腐阶段容易超范围、超量使用。检出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商洛、安康、西安等市食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实施召回、即时整改并查明原因;经营单位所在地商洛、安康、西安等市食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企业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同时依法对经营企业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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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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