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渔业局关于开展2019年春节及两会期间渔业安全生产自查暨督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近日,省渔业局派出检查组缪祥军等在昭通市渔业管理站副站长吴光明的陪同下,到昭阳、盐津、大关等县区检查督查春节及两会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此次检查深入一线,与年初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加大对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水产养殖场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实效。
1月29至31日,省市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渔业安全生产进行了督导检查,实地检查了部分渔民渔船,渔船救生、消防等安全设备配备,要求渔民作业穿戴救生衣,严禁非法载客载货行为,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求当地渔业管理部门督促其限期整改落实。检查组对县区渔业部门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加强春节及两会期间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二是加强机构改革期间渔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渔船安全监管实现无缝对接。三是加强2019年渔业安全生产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区市)要早安排、早部署。四是加强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要求各县区市及时与养殖企业(户)签订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主体责任。五是加强养殖场设施监管,要求养殖场警示标牌要醒目,路边等相应地方有围栏、用电设施架设要安全。六是加强重要节日安全生产与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让消费者吃上放心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