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公众在外吃“年夜饭”的消费活动增多,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加大,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让大家过一个健康、祥和、欢乐、平安的节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向广大消费者和“年夜饭”餐饮服务单位发出如下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对广大消费者的提示
(一)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且餐饮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良好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二)尽量不要选择客流量陡增的餐饮服务单位,因为突然集中增大供餐量,可能导致餐饮服务单位超负荷经营,为食品安全埋下隐患。
(三)就餐前要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餐饮具是否清洁,不吃违禁食品,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就餐后应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
(四)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避免因错过最佳的调查时机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认定。
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提示
( 一 ) 保证持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应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经营,严禁 超范围和超负荷经营。
( 二 ) 规范进货渠道。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原材料,仔细查验每批食物原料的相关许可证照、产品合格证明、供货清单,查验食品感官质量,不采购、使用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食品。
( 三 ) 严格台账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及原辅料的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等制度,确保 食品 原材料可追溯。
( 四 ) 防止交叉污染。 坚持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成品与原料分开,确保不发生交叉污染,接触熟食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按规定消毒并与接触生食的容器、用具严格区分。
( 五 ) 严控制作过程。控制加工食品火候,保证受热均匀,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并在制作好后2小时内食用。制作冷荤凉菜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 六 ) 严格人员管理。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餐饮服务单位要指定专人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杜绝从事餐饮服务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 七 ) 食品储存合理。食物存放要防尘、防蝇虫、防鼠、隔水防潮,易腐食品原料和熟食品应冷藏,在冰箱内同时存放生、熟食品的,应分柜存放或用保鲜膜封存放,食品添加剂实施“五专”管理。
( 八 ) 餐具清洗消毒。配备与保障能力相适应的餐用具洗消和保洁设备,坚持餐餐消毒,防止疾病传播。
( 九 ) 坚持食物留样。超过100人的聚餐时,应做好食物留样。每种食品留样不少于125克,在冰箱内冷藏保留48小时,并做好留样记录。
( 十 ) 制订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制订应急预案,确保落实应急预案和报告制度,做到有急能应,有急必报。对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件的,要保留现场并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