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际太平洋大比目鱼委员会关于加州到阿拉斯加的太平洋大比目鱼捕鱼量限制达成了一致。
格陵兰比目鱼属于底层鱼类,从200米-1600米,甚至2200米都能找到它们的踪迹。上世纪50年代格林兰比目鱼开始正式进入商捕,到1960年代初产量大幅度增加,主要是由于捕捞技术的成熟,以及二战后欧洲各国经济的逐渐繁荣对各类水产品的需求旺盛。当时捕捞的主要是国家前苏联和挪威,到1970年代东德和波兰也加入到捕捞大军中,与前苏联一起成为该品种主要捕捞国家,1995年后格陵兰成为主要捕捞国家。每年,只能配额捕捞格陵兰比目鱼,全年只有3~4个月为捕捞期。
2018年,负责管理美国和加拿大西海岸大比目鱼渔业的公共组织IPHC未能就这一季的配额达成一致,因此该配额与2017年持平。谈判的主要症结是加拿大允许的比目鱼配额。美国在谈判期间提出的一项建议是,今年这个数字应该接近12%,双方最终达成了17.7%的妥协。
尽管大多数规定与去年的规定相似,但为了保护比目鱼的种群,一些限制措施已经实施。
因此2019的捕捞谈判令两国都感到满意。在美国,配额是按地区划分的,阿拉斯加的配额最高,通常超过2000万磅,而华盛顿州、俄勒冈州和加利福尼亚州的配额总和约为125万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