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安徽省萧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各警种部门的协助下,经过连续数月缜密布控,成功破获一起特大制售假冒品牌白酒案,抓获涉案嫌疑人15人;捣毁生产、储存假酒窝点12处;缴获假冒“迎驾”、“口子”、“古井”等品牌白酒1800余箱、散装白酒80余桶(50斤/桶);扣押作案车辆6台;查扣封盖机、灌装机等制假设备5套,制假包材、商标6万余件,初步估计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
假酒鱼目混珠 专案组顺藤摸瓜
2018年11月份,萧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举报称,辖区多个乡镇的超市、商铺出现大量假冒品牌白酒。这些假酒从外观上很难分辨,再加上部分群众识假辨假能力较弱,因此很多群众购买后才发现上当受骗。
在获悉这一消息后,经侦大队迅速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从当前的线索入手,追查假酒来源。为尽快摸清假酒货源,民警多次前往萧县各乡镇出现假酒的商铺、超市,便衣暗访。
为避免“供货商”察觉出异常,几个月来,民警只得暂时按兵不动,等待时机。通过数日的侦查和蹲守,民警逐渐摸清假酒运送规律,并对运送假酒的两名“送货员”李某、马某进行严密监控。
犯罪链浮出水面 环环相扣分工明确
民警针对李某、马某二人的活动范围和社会关系,缜密调查后了解到,这二人手中的“货物”,皆是出自淮北的一名“供货商”种某之手。
经查,种某在淮北经营一家烟酒批发部。那么,种某又是怎么做到能够源源不断地向李某、马某二人提供数量巨大的假酒?这些假酒究竟从何而来?带着疑问,专案组抽调部分警力,围绕种某展开了新一轮的调查。在对种某进行全方位的侦查后,民警终于获悉了其背后隐藏的“秘密”。
原来,种某是李某、马某的上家,其手中的假酒是由种某经过其上线朱某从河南虞城某酒厂运至淮北。朱某、种某、李某、马某都是单线联系,种某向朱某要货,朱某将货从河南拉来之后交给种某,由种某卖给萧县的马某、李某,马某、李某再向下销售。这一调查结果,明确地向办案民警展示了种某、李某、马某等人之间的违法犯罪“交易”。
随后,专案组再次组织警力赶赴河南虞城,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对该酒厂进行缜密侦查。经过连续数天的苦心经营,综合研判,民警最终获悉,该工厂是一个生产、仓储假冒品牌白酒窝点,工厂负责人为朱某。犯罪嫌疑人朱某曾在2016年4月因生产销售假酒,被砀山县公安局处理过,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017年4月刑满释放后继续“重操旧业”,伙同犯罪嫌疑人赵某等人,在河南虞城镇固里乡设立生产窝点,并从山东、河南、江苏等地,购买制假设备、包材、原酒,大肆生产假冒“迎驾”、“口子”、“古井”等品牌白酒,并向安徽宿州、淮北,河南商丘等周边地区销售,销售金额达200余万元。
至此,一个横跨多省的完整犯罪链呈现在专案组眼前。
兵分多路同时出击 15名嫌疑人落网
经过数月的追踪研判,专案组认为抓捕时机已经成熟。1月22日上午,办案民警在朱某的批发部内将朱某、种某二人当场抓获,并现场缴获一车假冒品牌白酒。
1月22日中午,民警获悉,李某、马某二人将会运送一批假酒至萧县各乡镇,遂在二人的必经之路设伏,在二人经过萧县龙城镇三里庄某路段时,将二人当场抓获。同日,在河南虞城的抓捕组民警联合当地警方,对该生产、仓储假冒品牌白酒窝点进行突击抓捕,将该窝点的负责人朱某,以及正在加工制作假酒的工人陈某等11人抓获归案。
目前,嫌疑人朱某、种某、李某、朱某、陈某被萧县警方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