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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通报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4批次不合格食品,永辉超市销售的腌荞头防腐剂超标

2019-02-16 14:30:02浏览:205评论:0 来源:食品伙伴网   
核心摘要:2月15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30大类食品1087批次。合格1083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值得注意的是,不合格产品中,有1批次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丰泽泉秀店销售的腌荞头(购进日期为2018年10月11日),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合格。
   2月15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30大类食品1087批次。合格1083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值得注意的是,不合格产品中,有1批次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丰泽泉秀店销售的腌荞头(购进日期为2018年10月11日),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合格。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腌渍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为1.0g/kg,其他蔬菜制品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抽检信息显示,食用农产品不合格3批次,其中1批次牛肉检出瘦肉精,为:福建吉马经贸有限公司钟法路购物商场销售的标称福建容和盛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购进日期为2018年11月29日),克伦特罗不合格。
 
  克伦特罗属β-受体激动剂类药物,俗称“瘦肉精”。该类药物能够促进动物体蛋白质沉积、促进脂肪分解抑制脂肪沉积,提高瘦肉率。整顿办函〔2010〕50 号(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中规定,克伦特罗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另外,还有1批次漳州乐海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厦门夏商银谷禽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乌鸡(购进日期为2018年11月21日),磺胺类(总量)不合格。《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磺胺类(总量)在所有食品动物的肌肉及脂肪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g/kg。磺胺类药物是一类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人工合成的抗菌药,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广泛用于防止鸡球虫病。
 
  以及1批次光泽县中洲市场陈淑来摊位2018年8月17日销售的油麦菜,氟虫腈不合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氟虫腈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氟虫腈是一种苯基吡唑类杀虫剂,对蜜蜂、甲壳类水生生物毒性较大,在水和土壤中降解慢。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虽然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相关报道: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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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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