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原有《爱辉区美丽乡村建设考核奖励办法》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补充完善,重点突出抓好农村污水、河道、垃圾、柴草堆放、庭院美化工作,提高环境卫生整治在美丽乡村建设考核标准中的比重。区政府每年安排50万元对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考核获得优胜村的行政村给予资金奖励,对基础设施较差、但在环境卫生治理方面效果明显的行政村同样给予资金奖励,从而调动乡村工作积极性,推进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均衡发展。
根据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原有《爱辉区美丽乡村建设考核奖励办法》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补充完善,重点突出抓好农村污水、河道、垃圾、柴草堆放、庭院美化工作,提高环境卫生整治在美丽乡村建设考核标准中的比重。区政府每年安排50万元对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考核获得优胜村的行政村给予资金奖励,对基础设施较差、但在环境卫生治理方面效果明显的行政村同样给予资金奖励,从而调动乡村工作积极性,推进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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