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我在北城新区一超市买到了有两个生产日期的食品,怀疑是故意篡改生产日期,售卖过期产品。”2月17日,临沂市民赵女士拨打临沂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希望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2月13日中午,我带着孩子逛超市,看到有卖山楂片的,就买了一些给小孩吃。”赵女士对记者说,“买的时候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但是回家吃的时候发现,产品外包装生产日期有些不太对劲。”
据赵女士介绍,商品有两层包装纸,两层包装纸上却印着两个截然不同的生产日期,外层一个的生产日期是2019年,而里面的另一个生产日期则是2018年。“同一个产品,竟然有两个生产日期,时间相差还很大。”赵女士说,“随后,我又查看了一下商品的保质期,发现只有一年,根据压印上去的生产日期来算,商品虽然没有过期,但是我也不敢给家里的小孩吃了。”
发现问题之后,赵女士立即找了超市的相关工作人员。“超市工作人员也承认了这个问题,并表示领导不在他们做不了主,需要请示一下领导,才能给出一个答复。”赵女士说,“后来他们可能联系到了领导,又说找商品厂家过来查看情况,看看到底该怎么解决合适。”
随后,记者也据此事联系到了该超市,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接到赵女士的反映后,立即到超市卖场的货架进行了查看,发现部分山楂片确实存在两个生产日期的情况,我们立即责令将所有山楂片撤架,带回仓库进行检查,并联系厂家到超市来共同验货。而对于给赵女士和家人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并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对于处理的结果,赵女士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