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2018年度省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2.8924亿元已提前下达我市,将惠及全市约3500艘捕捞渔船和养殖渔船。
目前,全省渔业船舶油价补助申报系统已经开放,纳入中国渔政指挥系统管理的捕捞渔船可在今年2月底前向当地渔业主管部门提出油补资金申报,超过申报时间段、申报系统关闭后将失去补助资格。
据了解,自2015年起,我省对国内捕捞机动渔船油价补贴标准进行调整,实行按作业类型和大小(船长和功率均以《渔业捕捞许可证》中载明的公约船长和标定功率为准)分档核算油价补贴,逐步调减国内捕捞渔船特别是大中型渔船补贴规模,适当照顾小型渔船。根据《福建省国内捕捞和养殖机动渔船油价补贴标准调整实施方案》,渔船国籍登记证书、检验证书、捕捞许可证的有效期出现月份断档的,将相应扣除断档月份的油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