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将农业农村工作提到了更加重要的地位,含金量高,特别是对于农民合作社的扶持发展,有了新的明确的要求。
我国现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主要有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五大类。
但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特别提出,将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大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出要“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深入推进示范合作社建设”。
这就意味着,中央对于近年来快速发展的农民合作社中,出现的“僵尸社”“空壳社”“休眠社”或“冷冻社”,已经有所警惕,已经到了需要“规范提升”、抓示范建设的时候了。
可以预见,那些没有规范成立、没有正常运营、专门骗取国家财政项目资金的农民合作社,将会在规范提升、示范建设中迎来一轮新的整顿与洗牌。如果仍不整改或是不规范的合作社,将只能出局淘汰!
过去十多年来,中央为了加大对小农户生产的扶持,不断出台政策鼓励各地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并于2017年12月27日专门修订了早在2006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不少地方本着先有数量再讲质量的想法,放宽门槛,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只要有5个人(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上加入,且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就可以登记成立。
与此同时,中央及各级财政对农民合作社的扶持一年比一年大,资金一年比一年多,越来越多的项目实施主体需要农民合作社来承担。
特别是近年的扶贫项目,资金巨大,大都向农民合作社进行重点倾斜,目的是希望这些合作社能够带领贫困农户脱贫致富,起到“领头羊”的作用。
于是,各地的农民合作社数量迅速扩大。据网上查到的农业农村部最新统计数据,到2018年9月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13.8万家,成员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8.5%。
但是,在巡视及督查中,各地发现有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简直是胡来,不惜冒险试法,专门想方设法套取财政项目资金。网上一查,屡见各地农民合作社犯案的报道。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点:
第一,成立真合作社,却挂着空壳但并没有实质的经营行为。这些合作社,大多是某个人挖空心思,找了几个同村的亲威朋友身份证,到工商登记办了合作社。但实际上,既没有经营行为,又没有生产活动,登记后就将牌证高高挂起不管,遇到机会就拿着国家补贴。
第二,以合作社名义拿项目,却不组织实施,得来的资金全部据为己有或私分。看到国家的扶贫资金多,容易拿,一些腐败分子就借用了一些合作社的名义,或是与合作社负责人勾结,合伙骗取项目。项目到手后不组织实施,转身却将资金私分为己有了。
第三,有的合作社非法集资,骗取成员或社会人员的存款。这类利用合作社名义,对成员或社会人员进行承诺巨额返利,吸引投资存款,一旦达到一定数额后就拍拍屁股跑路走人,空留那些贪小便宜的人哭天喊地。
第四,财务管理混乱,贪污挪用一人说了算。有的合作社一开始成立就是不平等的,只有社长一人说了算,一个人决策决定开支,年底又没有经营报告,不公开帐目。结果,再好的合作社也被人拖到垮为止。
当前的农民合作社存在的问题还是挺多的。据农业农村部的有关介绍,有近三分之一是经营正常,有三分之一没有经营,有三分之一处于中间状态。
随着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随着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深入开展,未来几年,有问题、不运营的合作社再也没有市场了。只有按照要求认真整改,努力创建成为合作社示范社,才有可能获得各级财政的扶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