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公安局和县农业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香溪河流域兴山段禁渔期管理的通告,从3月1日起至6月30日,香溪河流域兴山段将开启四个月的禁渔期。
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长江流域三峡库区兴山境内香溪河流域,上游至昭君镇昭君桥附近水域,下游至峡口镇与秭归县游家河交界处水域。
二、禁渔时间:2019年3月1日0时至2019年6月30日24时。
三、禁渔要求:在规定的禁渔时间和范围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包括捕螺、蚬、虾等)及其它任何形式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活动。确因资源调查、科学研究和水产原种场采捕苗种等工作需要的,必须报湖北省水产局批准后方可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长江流域禁渔期规定。凡违反者,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符合《刑法》中“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和《长江水域涉渔违法犯罪案件移送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听劝阻,恶意干扰、阻碍渔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正常执法的,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宜昌市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专项整治攻坚行动规定,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