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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构建四联长效机制治理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

2019-03-04 16:58:33浏览:145评论:0 来源:中国消费网   
核心摘要:湖北省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2018年全省共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52.24万家次,责令整改14640家,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1645件,涉案货值 103258.47万元,罚没金额11236.14万元,暂停销售734家,责令停产停业318家,吊销证照9家。
  湖北省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2018年全省共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52.24万家次,责令整改14640家,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1645件,涉案货值 103258.47万元,罚没金额11236.14万元,暂停销售734家,责令停产停业318家,吊销证照9家。
 
  保健食品虚假宣传长期困扰人民群众生活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消费者盲从,监管法律和制度缺失,使监管工作无所适从。为此,湖北省将保健食品监管纳入《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明确规定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相关要求,对虚假宣传、夸大功能、会销直销作出限定,制定了相应罚则。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会同湖北省公安厅起草了《湖北省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被列入湖北省政府立法计划。
 
  通过构建部门联动、宣传联防、信息联享、执法联动的四联机制,逐步形成长效监管模式。国家印发整治方案,召开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后,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10部门联合召开了全省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和十九大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制定了《湖北省食药安办等10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各职能部门快速行动:湖北省商务厅制定印发了《全省商务部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按照商务部规定,对每家直销企业收取2000万元保证金,对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予以处置;湖北省公安厅根据义诊、会销、电信诈骗、传销四种犯罪类型,明确了整治重点;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湖北省网信办等,分别依据职责分工,制定部门整治方案;湖北省食药安办协调公安、海关、税务、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构建部门联动、宣传联防、信息联享、执法联动的四联机制。
 
  湖北省各地公安、市场监管、网信办等部门加强协作,坚持严字当头,问题导向,重拳出击,摧团伙,断网络,严惩重处违法行为,实现了查一个、打一串、端一窝的良好局面。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食药、公安三个层级两个部门在江西省有关方面支持下,在江西南昌实施“章新彪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假性保健品案”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其中刑事拘留6人,查获大量有毒有害假性保健品、半成品及包装材料,现场捣毁生产窝点1个,仓储窝点5个,收缴“黑金刚”“硬九天”等假性保健品共100余品种,扣押产品800件。经查,该犯罪团伙向全国各地销售涉案有毒有害假性保健品,涉案货值金额约3.13亿元;武汉市破获制售假冒“三九蛋白肽口服液”团伙案,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4人,涉案货值300多万元;黄石市查获跨地区虚假宣传欺诈营销团伙,涉案货值20万元,刑拘8人、逮捕7人。通过曝光典型案例,公开案件查处信息,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增强了广大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群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深化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湖北省还总结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八大特征”:即免费体检(包括组织旅游)、亲情服务、专家讲座、洗脑宣传、心理暗示、现身说法、附赠礼品、虚夸疗效;研究梳理出老年人上当受骗的“五大心理”:即渴望健康、恐惧疾病、情感孤独、名人效应、从众消费。根据这“八大特征”和“五大心理”开展食品、保健食品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家庭的“六进”宣传活动,有针对性揭示商家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消除老年消费者盲目消费心理。
 
  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共开展各类专题讲座980场次,设立现场咨询580台次,发放宣传资料近20万余份,印制张贴专项行动通告3.5万余张,设置展板6000余块,张贴宣传标语6320余条,发出消费警示150余次,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的良好氛围。
 
  3·15临近,湖北省按照国家关于“五进”要求,制作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专题片和各类宣传展板,在全省103台食品快检车上播放,普及食品、保健食品消费安全知识,以案说法,特别是让广大老年消费者了解更多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手法,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责任编辑: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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