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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人之初”婴幼儿配方奶粉抽检不合格

2019-03-08 10:14:28浏览:870评论:0 来源:中国江西网   
核心摘要:3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关于3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7号〕》,江西人之初乳品营养有限公司生产的菁嘉贝比婴儿配方奶粉(0-6月龄,1段)、黑龙江农垦英博华威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每嘉婴儿配方奶粉(0-6月龄,1段)等检测结果不合格。
  3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关于3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7号〕》,江西人之初乳品营养有限公司生产的菁嘉贝比婴儿配方奶粉(0-6月龄,1段)、黑龙江农垦英博华威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每嘉婴儿配方奶粉(0-6月龄,1段)等检测结果不合格。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通告显示:本次共抽检272批次婴幼儿配方食品,覆盖24个生产省份(及海外)的110家企业。其中:抽检乳基婴儿配方食品、豆基婴儿配方食品109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2批次,检出不台格的检测项目为氯和阪崎肠杆菌。
 
  据了解,南昌市青云谱区优康宝贝母婴用品家乐福店销售的标称江西人之初乳品营养有限公司生产的菁嘉贝比婴儿配方奶粉(0-6月龄,1段),经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发现,其中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随后,江西人之初乳品营养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中规定,氯的限值为12mg/100kJ-38mg/100kJ;《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并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因此婴儿配方奶粉中氯的技术要求为不低于标示值的80%且不超出12~38mg/100kJ。

      相关报道:市场监管总局关于3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 第7号〕

(责任编辑: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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