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日零时起,长江流域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当天上午,由农业农村部长江办会同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的长江流域禁渔期同步执法行动,在江苏省南京市五马渡广场启动。
今年是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的第18个年头,也是取消长江刀鲚、凤鲚、中华绒螯蟹专项捕捞许可的第一年,禁渔期间,将禁止一切捕捞作业行为。农业农村部长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执法行动水上巡航检查时间不少于10天,在重点水域、非法捕捞多发水域和时段开展驻守检查,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增强执法震慑,确保取得实效。
记者获悉,禁渔期间,南京市农业农村局还将在长江南京段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提高日常巡查的频次,加强与公安、海事等部门合作,严打各类违法捕捞行为。对禁渔期内使用电鱼等禁用方法或禁用渔具进行捕捞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处罚。
南京市渔政监督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春季正值长江鱼类洄游、产卵、育幼的关键时节,实行禁渔期制度,可以维护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平衡、保障生态安全,意义重大。南京作为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多年来一直持续加大保护水生生物的力度,除了推动禁渔措施外,南京市农业部门还连续16年在长江南京段实施人工增殖放流,投入资金近4000万元,放流各类珍稀鱼类及四大家鱼3亿余尾,有效恢复了水生生物种群,修复了长江水域生态环境;实施了部分渔民转产安置,投入资金近3000万元,完成了长江三桥至二桥江段128户渔民的转产上岸工作,减轻了长江南京段的捕捞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