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全网零食坚果行业销量第一”等宣传语存在夸大和虚构,消费者王先生将天猫和三只松鼠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购物款等共计500元。3月8日上午10时许,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审此案。
自称“全网销量第一” 遭消费者起诉
原告王先生委托的代理律师为北京世纪律师事务所郭杰,他代表消费者王先生发表起诉意见称,天猫TMALL.COM是网络购物平台(以下简称天猫)的提供者,“三只松鼠”是该网购平台经营者。2018年12月18日,王先生在天猫上选购商品。当看到三只松鼠打出的“全网零食坚果行业销量第一”、“全网坚果零食销量TOP1”等醒目广告时,认为三只松鼠是一家有实力、值得信赖的品牌,下单购买了碧根果、夏威夷果各一份,实付款82.64元。
王先生下单后从朋友处了解到,三只松鼠发布的“全网零食坚果行业销量第一”、“我们,六冠王,三只松鼠连续六年零食行业销量第一”、“全网坚果零食销量TOP1”的广告内容是未经验证的统计结果,该结果是夸大的、虚构的,属于虚假广告。
王先生认为商家通过发布夸大、虚假的广告内容,诱使原告做出了购买三只松鼠产品的错误意思表示,上述行为属于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三只松鼠退还货款82.64元,并赔偿三倍货款等共计500元。
被告方三只松鼠代理律师辩称,三只松鼠发布的“全网零食坚果行业销量第一”等广告,是仅限于天猫和淘宝平台,而且有相关依据,并非虚假宣传。
天猫的代理律师则辩称,天猫并不是商品的销售者,作为网络平台,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
由于被告方还需提供更多证据等原因,法官宣布择日继续开庭。
“第一”广告语仍在 律师称互联网审案省时省力
北青报记者从消费者王先生所购买的三只松鼠碧根果、夏威夷果天猫旗舰店网页上,没有看到“全网坚果行业销量第一”等宣传语,但有“爆卖4千万,稳居行业第一”的相似广告语。
在双方经过1个小时的质证之后,法官宣布暂时休庭,约定下次继续开庭审理。
互联网法院审案是一个新生事物,北京世纪律师事务所郭杰律师是第一次参加。在庭审之前,法官与双方律师先是就网络信号以及说话音量等进行调试,确认一切正常以后,法官这才宣布开庭审理。
记者注意到,为了顺利参加庭审,防止被人打扰,原告律师郭杰专门拿着电脑找了一个安静的会议室。而被告的一名辩护律师则称自己使用一部手机参加庭审。在审案过程中,法官与原被告双方没有了常见的法庭上过于严肃场景,发表意见时比较平和,三方更像是网友互动聊天。
“要是没有互联网法院,这个案子可能要在三只松鼠的所在地安徽、天猫所在的杭州等地审理,消费者维权时就要付出更多的人力、交通等成本。”郭杰律师表示,互联网法院对涉及互联网等的案件进行审理,方便了网民。“这起案件是从网上立案,所有程序也是通过网络完成。”
郭杰律师表示,该案是消费者通过法律手段正当维权,并非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