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三亚日报记者从三亚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在深入推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中,该院不仅围绕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深入调查,还办理了一批关于假冒伪劣销售行为的公益诉讼案件。
“阳澄湖”大闸蟹还未开捕 ,三亚市场就已经开始销售
根据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信息,“阳澄湖”大闸蟹于2018年9月21日正式开捕,但在开捕前数周,三亚部分商家已经开始销售该产品了。因此,三亚市场上存在大量假冒的“阳澄湖”大闸蟹。
经过调查了解,三亚市个别市场以及某超市等卖场在销售假冒“阳澄湖”大闸蟹,均没有使用规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识,也没有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设计发放的防伪蟹扣等。该假冒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三亚市人民检察院特向三亚有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书,依法查处三亚市场销售假冒“阳澄湖”大闸蟹违法行为。
市场销售的假冒“五常大米”均无产品保护专用标识
五常大米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特产,也是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在办理销售假冒“阳澄湖”大闸蟹案件的同时,三亚市人民检察院也对销售假冒五常大米等同类案件进行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检察官发现,三亚市场上所销售的假冒五常大米均没有使用规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识。因此,三亚市人民检察院要求三亚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三亚市场存在大量假冒五常大米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制止违法销售行为。
3月10日上午,三亚日报记者了解到,三亚有关部门在收到三亚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区局、辖区所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各项工作。之后,三亚有关部门下达《关于开展打击侵犯“五常大米”、“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的通知》,以问题为导向开展靶向性打击商标侵权和假冒伪劣专项行动,在全市各大农贸市场、粮油食品商品(超市)、批发店、各餐饮店、海鲜排档开展拉网式专项清查,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同时,针对该现象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质能力,并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