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抽检102批次,涉及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等9类食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为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分别为:苏果超市(泰州)有限公司青年路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含羞草(江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琥珀核桃仁,镇江欧尚超市有限公司丹阳金陵西路店销售的标称杭州华味亨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鱼皮花生(烘炒类炒货),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南京、镇江、泰州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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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8期)中不合格产品信息(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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