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3月21日,宁波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发布《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生产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期)》。
信息显示,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11月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情况通报》,涉及奉化区一家食品生产企业。宁波朋果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朋果羊尾笋丝{生产批号20180920、150克/袋}和羊尾笋丝{生产批号20181012、105克/袋}所检项目山梨酸为0.191g/kg、0.281g/kg(标准为不得使用)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仓库内存放有抽检同批次的朋果羊尾笋丝600袋,羊尾笋丝1460袋进行扣押。
市场监管部门已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并督促其整改,复查合格前严禁生产上述不合格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