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山村网

南京市浦口市监重拳出击 整治“保健”市场

2019-03-28 11:37:26浏览:458评论:0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核心摘要:据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连日来,浦口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405人次,立案12件。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连日来,浦口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405人次,立案12件。
 
  1月8日,浦口区市场监管局启动“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为期100天,并分宣传排查、集中执法和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进行。当前,该局正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横幅、约谈经营者等方式,加强对“百日行动”的集中宣传,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理念,提高对“保健”市场违法营销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同时,浦口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监督检查、行政指导和案件查处,针对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广场、宾馆等重点区域、场所,集中查处虚假宣传、制售假冒伪劣、无证无照经营、价格欺诈等行为;对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玉石器、用品用具、家电等商品进行重点清查;对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赠送礼品等形式销售保健品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统计,浦口区市场监管局已出动监督检查人员405人次,检查重点场所、区域158个,“保健”类店铺164个,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11次,开展宣传活动44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6次,立案12件。
 
  在整治“保健”乱象的同时,浦口区市场监管局也提醒广大消费者,保健食品不是药品,而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据介绍,我国的保健食品必须经过注册,取得批准文号才能上市,而且外包装上必须标注保健食品专有“蓝帽子”标识和批准文号。消费者在选购时一定要注意查看保健食品的外包装相关标识内容。目前国家规定了保健食品可以宣称增强免疫力功能、改善睡眠功能、缓解体力疲劳功能等27种特定的保健功能,除此27项保健功能以外的保健食品都是非法的。
 
  此外,根据市场监管局在保健食品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提醒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在选购保健食品、辨别保健食品真伪时,要注意五大非法宣传陷阱:
 
  一是“药到病除”不可信。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声称治疗功效。
 
  二是“健康讲座”搞促销。不法商家利用“访谈、讲座、采访、座谈会”等形式,邀请一些假冒专家、教授和老中医现场进行“养生”讲座,顺便兜售假冒保健食品。
 
  三是“免费活动”来洗脑。不法商家会利用“赠药”、“免费试用”、“发放小礼品”、“抽奖”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参加,还会邀请所谓的患者现身说法,雇人制造争先恐后买产品的假象,给老年人“洗脑”从而兜售产品。
 
  四是“权威证明”属虚构。一些非法保健食品广告利用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的功效作说明,以增强产品的权威性和说服力。
 
  五是“专家义诊”是骗局。一些不法商家雇佣所谓的专家为老年人开展免费体检或义诊,然后再告知老年人身体存在多种问题,诱骗他们购买了一堆不知真假的保健食品。
(责任编辑:城阳)
下一篇:

桐城进一步净化校园 周边食品安全环境

上一篇:

南京市秦淮区全面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xfptx@outlook.com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