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7期、第11期、第13期、第15期,2019年第5期),涉及无锡市7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近日,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相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其中,《通告》(2018年第13期)涉及惠山区西漳金鹏日用店销售的沙拉奶香面包,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经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抽样单位地址新开设的单位非经营者金鹏开设的店铺。执法人员与金鹏联系后,金鹏向执法人员出具了情况说明,说明早已将店铺转让,现任经营者为原址店铺的第三任经营者。执法人员无法送达抽样检验报告,无法继续不合格食品后处置。2018年12月4日,惠山区西漳金鹏日用品店已经申请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