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山村网

注意!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自6月1日起调整《食品经营许可证》式样部分内容

2019-03-28 11:37:54浏览:790评论:0 来源:食品伙伴网   
核心摘要:3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公告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地方市场监管机构改革进程,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自2019年6月1日起调整《食品经营许可证》式样部分内容。
   3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公告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地方市场监管机构改革进程,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自2019年6月1日起调整《食品经营许可证》式样部分内容。
 
  公告显示,调整内容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调整监制部门:《食品经营许可证》式样正本、副本中的监制部门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调整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二是修改格式说明:《食品经营许可证》式样副本格式说明内容中第5条修改为“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三是更改投诉举报电话: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式样正本、副本中的投诉举报电话内容修改为“12315”。
 
  另外,食品经营者在2019年6月1日前已经取得的原式样《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食品经营许可证》式样调整内容
 


 
      相关报道: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食品经营许可证》式样部分内容的公告(2019年第14号)
 
  本文由食品资讯中心编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foodmate.net。
(责任编辑:城阳)
下一篇:

菜场网红餐饮店问题多多 苏州多家餐饮店被查封

上一篇:

销售的沙拉奶香面包检出不合格 无锡惠山区西漳金鹏日用品店已申请注销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xfptx@outlook.com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