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山村网

甘肃省拟推行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 从种植养殖到批发零售各环节信息全记录

2019-03-28 19:21:03浏览:753评论:0 来源:每日甘肃网   
核心摘要: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该《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后均追溯管理。
  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该《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后均追溯管理。
 
  《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农产品生产档案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档案记录。对检测结果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销售,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由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质量追溯管理;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追溯管理。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或者缓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灾情。
(责任编辑:城阳)
下一篇:

日本一家罐头食品制造商推出世界首款炸鸡块罐头

上一篇:

食品饮料新品| 三月樱花季,格力高、乐事、香飘飘19年樱花款呈上~~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xfptx@outlook.com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