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是全国着名的侨乡。清明节即将到来,不少江门籍的华人华侨和港澳台同胞都会携带祭品回乡拜祭。近日,江门海关隶属外海海关在对进境旅客例行检查时,截获旅客随身携带的水果2.33公斤。由于旅客未主动申报,且无法提供相关检疫审批证书,海关人员将依法进行处理。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蛋及其制品、新鲜水果和蔬菜、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等均属禁止携带入境物品。返乡祭祖中常见的植物枝条、树苗、可扦插繁殖的鲜花也属于禁止携带物的范畴。上述未经检疫的进境物品存在携带有害生物的风险,极可能造成植物疫病、害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入侵。
据了解,今年以来,江门海关在旅检渠道共截获禁止入境动植物产品53批次,主要为肉类制品、水果等。
江门海关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部分祭祀用品如乳猪、水果、带土花卉、鸡蛋等属于国家明令禁止携带入境的范畴,旅客在出入境前应了解携带物品的相关要求,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