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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市场监管局发布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19-04-05 14:40:36浏览:884评论:0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核心摘要:近日,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8号),涉及广西辖区13家经营企业。
  近日,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8号),涉及广西辖区13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169号金桥江南果菜交易中心综合区195档位(经营者:黄鹏福)经营的沙甲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8年11月14日,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黄鹏福经营的沙甲(购进日期:2018-11-14)进行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18064629),检验结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氯霉素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要求。
 
  (二)现场检查情况。2018年12月13日,南宁市兴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黄鹏福摊位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摊位共购进该批抽检不合格沙甲6kg,其中,抽检3kg,报损处理3kg。
 
  (三)产品控制情况。南宁市兴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做好进货查验。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盛天领域购物广场经营的白贝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8年11月14日,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盛天领域购物广场经营的白贝(购进日期:2018-11-14)进行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18064610),不合格项目为氯霉素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
 
  (二)现场检查情况。2018年12月14日,南宁市经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盛天领域购物广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企业共购进该批抽检不合格白贝5kg,其中,抽检3.078kg,销售1.922kg。
 
  (三)产品控制情况。南宁市经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销售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三、广西北海市东海市场(经营者:叶文师)经营的灵山初生家鸡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8年11月12日,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北海市东海市场(经营者:叶文师)经营的灵山初生家鸡蛋(购进日期2018-11-11)进行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18064600),检验结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合计)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
 
  (二)现场检查情况。2018年12月12日,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叶文师经营摊位现场检查。经查,该经营摊位共购进该批抽检不合格灵山初生家鸡蛋4kg,其中,抽检2kg,销售2kg。
 
  (三)产品控制情况。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召回已销售出去的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灵山初生家鸡蛋,并做好进货查验工作。
 
  四、广西北海市东海市场(经营者:叶文师)经营的本地土鸡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8年11月12日,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广西北海市东海市场(经营者:叶文师)经营的本地土鸡蛋(购进日期2018-11-11)进行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18064601),检验结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合计)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
 
  (二)现场检查情况。2018年12月12日,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叶文师经营摊位现场检查。经查,该经营摊位共购进该批抽检不合格灵山初生家鸡蛋3kg,其中,抽检2.1kg,销售0.9kg。
 
  (三)产品控制情况。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召回已销售出去的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灵山初生家鸡蛋,并做好进货查验工作。
 
  五、广西南宁市卫宏蛋品店经营的珍珠土鸡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8年11月14日,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南宁市卫宏蛋品店经营的珍珠土鸡蛋(购进日期2018-11-14)进行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18064630),检验结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 235 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
 
  (二)现场检查情况。2018年12月12日,南宁市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南宁市卫宏蛋品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企业共购进该批抽检不合格珍珠土鸡蛋10kg,其中抽检1.8kg,销售8.2kg。
 
  (三)产品控制情况。南宁市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并对已销售的产品进行召回,做好进货查验。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鸡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8年11月12日,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北海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鸡蛋(购进日期2018-11-11)进行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18064646),检验结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合计)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
 
  (二)现场检查情况。2018年12月7日,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现场检查。经查,该企业共购进该批抽检不合格鸡蛋107.5kg,其中,抽检2.294kg,销售105.206kg。
 
  (三)产品控制情况。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召回已销售出去的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鸡蛋,并做好进货查验工作。
 
  七、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桥都超市经营的青线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8年11月12日,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北海市海城区桥都超市经营的青线椒(购进日期2018-11-12)进行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18064644),检验结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氧乐果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现场检查情况。2018年12月13日,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现场检查。经查,该企业共购进该批抽检不合格青线椒3.5kg,其中,抽检1.23kg,销售0.12kg,库存2.15kg。
 
  (三)产品控制情况。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立即暂停销售并召回已销售出去的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青线椒,排查不合格原因并及时进行整改。
 
  八、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百家惠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青豆角(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8年11月13日,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防城港市防城区百家惠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青豆角(豇豆)(购进日期:2018-11-13)进行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18064698),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克百威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现场检查情况。2018年12月4日,防城港市防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防城港市防城区百家惠超市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企业共购进该批抽检不合格的青豆角(豇豆)10kg,其中,抽检2.106kg,销售6.894kg, 报损1kg。
 
  (三)产品控制情况。防城港市防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对已销售出去的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青豆角(豇豆)进行召回,并做好进货查验工作。
 
  九、广西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仙葫购物广场销售的旦丁三黄鸡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8年11月15日,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仙葫购物广场经营的旦丁三黄鸡(购进日期:2018-11-15)进行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18064951),检验结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尼卡巴嗪残留标志物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
 
  (二)现场检查情况。2018年12月12日,南宁市青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仙葫购物广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企业共购进该批抽检不合格旦丁三黄鸡10kg,其中抽检2.64kg,销售0.4kg,退货6.96kg。
 
  (三)产品控制情况。南宁市青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其暂停销售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产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十、广西防城港盛世百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防城分公司经营的皇帝柑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8年11月13日,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防城港盛世百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防城分公司经营的皇帝柑(购进日期2018-11-13)进行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18064732),检验结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三唑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现场检查情况。2018年12月3日,防城港市防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盛世百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防城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企业共购进该批抽检不合格的皇帝柑87.5kg,其中,抽检1.65kg,销售62.35kg,报损23.5kg。
 
  (三)产品召回情况。防城港市防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对已销售出去的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皇帝柑进行召回,并做好进货查验工作。
 
  十一、广西北海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青豆角(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8年11月12日,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青豆角(豇豆)(购进日期2018-11-12)进行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18064720),检验结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甲基异柳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现场检查情况。2018年12月13日,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现场检查。经查,该企业共购进该批抽检不合格青豆角(豇豆)7.5kg,其中,抽检2.08kg,销售5.42kg。
 
  (三)产品控制情况。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立即暂停销售并设法召回已销售出去的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青豆角(豇豆),排查不合格原因并及时进行整改。
 
  十二、广西北海市海城区龙其海活鲜水产品批发部经营的濑尿虾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8年11月12日,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龙其海活鲜水产品批发部经营的濑尿虾(购进日期2018-11-12)进行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18064616),检验结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
 
  (二)现场检查情况。2018年12月13日,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现场检查。经查,该企业共购进该批抽检不合格濑尿虾80kg,其中,抽检2kg,销售72.3kg,损耗5.7kg。
 
  (三)产品控制情况。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立即暂停销售并召回已销售出去的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濑尿虾,排查不合格原因并及时进行整改。
 
  十三、广西北海市外沙岛活鲜市场HB10号(东区1010号)(经营者:王仁强)经营的濑尿虾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8年11月12日,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北海市外沙岛活鲜市场HB10号(东区1010号)(经营者:王仁强)经营的濑尿虾(购进日期2018-11-12)进行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18064604),检验结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
 
  (二)现场检查情况。2018年12月13日,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现场检查。经查,该企业共购进该批抽检不合格濑尿虾70kg,其中,抽检2kg,销售62kg,损耗6kg。
 
  (三)产品控制情况。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立即暂停销售并召回已销售出去的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濑尿虾,排查不合格原因并及时进行整改。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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