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桂林市全州县果农熊冬林向灵川县一农资公司购买7种农药。他先用3种农药喷施,谁知这种本该是保花保果的农药竟然没多大效果,熊冬林所种的67亩砂糖桔因大量落果损失惨重。因熊冬林是在灵川购买的农药,使用地又在全州,到底归灵川管还是全州管,产生了争议。
3月28日,经桂林市农业执法支队协调,决定由全州农业执法大队完善材料后再移送全州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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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认定当事人买来的是假农药
3月25日,熊冬林向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介绍,2018年4月13日,灵川县桂北商贸城内的广西青正农资公司业务员龙某向他推销农药。他买了7个品种,共花费1.62万元,龙某将农药送到果园。4月15日,他按龙某指导的方法,将3种农药分别给砂糖桔树喷施。数天后,果树出现严重的落果现象。
熊冬林向全州县农业局投诉后,去年5月17日,全州农业执法大队答复,因经销商在灵川,他们不能跨县调查,已将投诉转给灵川农业执法大队。
熊冬林随后找到了广西青正农资公司老板韦某。韦某承诺会与生产商联系,让他回家等电话。一天后,韦某回复称,龙某不是他公司业务员,所推销的农药与该公司无关。而灵川农业执法大队在收到投诉5天后去调查,发现该公司门店已关门。
熊冬林又将问题农药拿到湖南省化肥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检测,结论是这3种农药都不合格,其中赤霉酸水剂中的赤霉酸质量分数竟然“未检出”,没有保花保果的药效成分。
去年10月,全州县农业局成立调查小组认定,上述3种农药是假农药。结合当时全州并未出现高温、降雨等异常天气,认为熊冬林果园果树落果与喷施这3种不合格产品有一定关系。
经销商出事后更换了招牌
3月26日,灵川农业执法大队长阳文军告诉记者,去年5月17日,接到全州转来熊冬林的投诉,同年5月22日去调查,发现广西青正农资公司门面停业了。两天后再去调查,未发现熊冬林所投诉的农药品种。同时,该公司负责人韦某称,龙某已于2018年3月底离职。
桂林盛春农资公司负责人韦某介绍,公司代理青正农资的产品,所以店面里有广西青正农资公司字样。韦某表示,龙某之前是公司的业务员,后来离职。韦某坚称龙某推销给熊冬林的农药,不是盛春农资公司的。
龙某则称,他曾是广西青正农资公司业务员,月工资3000元,出售给熊冬林的农药都是从公司拿的货。
据记者了解,此前,韦某经营的店面挂出的招牌是广西青正农资公司,事发后,他的招牌更换成了桂林盛春农资公司。
跨县购买农药遭遇维权难
3月27日,灵川县农民康某说,2018年4月9日,他曾在广西青正农资公司买了2瓶农药,拿回家给果树喷施,果树落果。事后找公司维权,只得部分肥料和农药作为补偿。同样,临桂区农民龚某说,他于2018年4月7日在广西青正农资公司买了1瓶农药,回家用了也不保果,后来公司赔偿了2万元。
熊冬林说,经全州县物价局评估,他果园损失达81万余元。农药经销商在灵川,使用地在全州,全州县农业执法大队做了不少工作,但无权去灵川县调查。他到灵川县公安局定江派出所报案,警方答复,农药使用受损地在全州,应该由全州管。全州县农业执法大队将相关材报送到全州县公安局,结果又被退了回来。维权近一年,鉴定费以及路费花了近2万元,一直无果。
3月27日,全州县农业执法大队长文鸿说,今年2月,他们将此案材料移送给全州县公安局,3月被退回,对方让补充材料。对此,全州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相关负责人称,案件材料不齐全,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里有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罪,但这件事的生产、销售都不在全州,应该由灵川警方管。
3月28日,灵川县农业局相关负责人称,经桂林市农业执法支队协调,决定还是由全州农业执法大队负责处理,完善证据材料后再移送全州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