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中旬至4月上旬,广元市剑阁县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辖区内40余所学校,开展了为期十五天的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督查活动,切实做好校园食堂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食品安全。
活动前,该院与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召开座谈会,就如何开展专项督查活动进行沟通协调,并制定了详细的检查方案,明确了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和问题处理流程。专项督查中,两个检查组同时进行,检查组组长分别由县教育局副局长何晓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总监罗萍担任,该院副检察长王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负责人何豫川等人全程参加。通过实地查看、查证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检查组先后发现个别学校存在食堂主食库房食品摆放不规范、食物留样不规范、操作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等问题。检查组针对问题依法提出整改意见,当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学校食堂限期整改》,对于其中两所问题特别严重的民办幼儿园,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其停止供餐,待检查合格后再恢复。
通过此次专项督查活动,强化了学校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教育局加强安全管理。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强化食品安全监督职责,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切实保障在校学生的“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