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2019年春茶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强春茶地理标志信息公开,依法处置春茶地理标志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春茶产地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及时公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信息、核准使用专用标志的企业名单、作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信息、相关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注册人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的生产企业名单等。非春茶产地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为公众获得相关信息提供渠道指引。
通知指出,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强化对春茶领域的地理标志保护监管和执法指导,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而使用地理标志产品名称,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示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以及侵犯地理标志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相关侵权纠纷信息,联合有关部门快速纠正相关侵权违法行为。
通知还要求,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大春茶地理标志知识宣传力度,强化春茶地理标志舆情监测,为春茶市场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