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9日,宁波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发布《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生产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期)》。信息显示,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生产环节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3期)》,涉及宁波市两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宁波高新区贝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夏威夷果
(一)宁波高新区贝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夏威夷果(210g/袋、生产日期20190118),检出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企业生产场所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夏威夷果。已查明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生产数量为25包,9包作为抽检样品,其余销售完毕。
(三)市场监管部门已对该企业立案调查,依法责令企业停止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督促企业整改,召回不合格产品,企业已启动召回程序。
二、宁波郭巨海婆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对虾干
(一)宁波郭巨海婆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对虾干(250g/袋、生产日期20190121),检出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企业生产场所进行了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产品。
(三)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企业对不合格标签进行整改,暂停生产不合格食品。